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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办法
2018年02月08日 16:04
           

1、物业服务中心代表学院依据承包协议中明确的物业服务内容、工作标准及本办法实施检查监督。

2、物业公司的服务评价每月由用户评价、物业中心评价和学院考核组抽查评价三部分组成,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0%、40%、 20%。用户对承包公司的评价由物业中心每月随即抽样调查一次,方式由物业中心决定。物业管理中心监督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,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,随时接受、处理用户的投诉举报,检查人员将每次检查或收到的举报信息登入《检查记录表》,作为月底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评价的依据。学院考核组抽样检查,由学院结合重要活动随即检查,当月学院无检查的,用户评价和中心检查评价的比例各向上浮动10%。

3、检查实行扣分制,所扣分值不得低于“扣分标准”值。 

4、检查发现的问题,由物业管理中心提出改正措施,并按时复查。 

5、扣分结果处理办法: 5.1、月检查满分为100分,三项评价平均得分>80分视为服务合格,按协议规定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。 5.2、月检查平均得分71-80分,针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限期进行整改,并进行经济处罚:扣200元。 5.3、月检查平均得分61-70分,扣500元。 5.4、月检查平均得分60分以下,扣1000元,第二次扣2000元,连续三次终止合同。 

6、为了便于开展工作,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区域内楼层或单元楼义务监管员,负责对卫生保洁、维修的监管和督导。 

7、每月的15日、30日对物业公司工作小结、讲评、公布考核结果。 

8、如甲乙双方,因工作发生争执,及时报学院督查办仲裁。 

9、 因承包公司工作责任,对学院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,上报学院同意后随时解除合同。 用户(或考核组)评分表年 月 日档次 评价内容 分值 用户打分 用户签字满意 卫生、绿化、保洁、维修等服务效率快,服务质量高,服务态度好。 80—100分 比较满意 卫生、绿化、保洁、维修等服务效率较快,服务质量较高,服务态度较好。 70—79分 一般 能基本完成卫生、绿化、保洁、维修等工作任务,效率一般,服务质量一般,服务态度一般。 60—69分 不满意 卫生、绿化、保洁、维修等任务一项或几项不能按时完成,服务效率慢,质量差。 用户意见 说明 用户打分×40%为本次检查得分,考核组打分×20%为本次检查得分。甲方签字: 乙方签字: 物业管理中心检查表年 月 日 区检查项目 扣分 扣分说明 维修 保洁 绿化 卫生 总计 甲方签字: 乙方签字: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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